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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第七屆 中山醫學大學 全國大專院校創新創意創業競賽

1.活動目的:

以激發學生創新、創意及創業潛能以及培養落實創意發想發展創新事業的能力為主旨,提供學生展現創意、發揮所學的舞台,鼓勵同學透過團隊與資源的合作,激發創意思考與合作精神,讓同學們在提出創意之際,學習將想法化為實際的行動,瞭解如何考量現實環境與條件,將創意化為具體的執行計劃,並藉由競賽相互交流學習,以加強學生的創意實用性,進而縮短課程與實務之間的落差,冀望藉由創新創業實戰競賽尋找具創新、前瞻或創意之技術、產品及優異的經營模式,尋找特色的創業模式,帶動學生創新、創意及創業風潮。

2.活動期間:1119月至12

活動階段

活動時程

備註

活動宣導、創業系列講座

11110

 詳見競賽活動網站

報名期間

1110926~1118

報名與創業計畫書收件截止日

第一階段評選(初審)

1111119~1124

書面資料審查

第一階段評選結果公佈

1111125

公告入圍團隊名單

第二階段評選(決賽)

1111202

於中山醫學大學實一演講廳舉辦

得獎名單公佈、頒獎

1111202

於中山醫學大學實一演講廳舉辦

3.活動方式:

活動主題:以創新創意為主軸,主題不限,創意產品或創新服務皆可,惟須有完整的創業計畫書,能夠清楚呈現其創業概念與精神,提出具市場可行性的營運企劃、產品或技術及服務雛形,即可參加。

本次活動分為兩組: (1)創新科技、(2)創意創業等。

報名資格:

  1. 須為全國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研究所),以三至六人組隊方式報名參加。(可跨校、系組隊參加)
  2. 每隊須推派一名同學擔任隊長(聯絡人)
  3. 參賽團隊應為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者。
  4. 每隊須有一~二位指導老師協助輔導。
  5.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創意及作品。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徑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參賽作品之著作權為參賽隊伍所有,如有任何違反著作權事宜或其他相關侵權行為,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得不另行通知,後果須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6. 鼓勵已獲發明獎、創新獎或參與其他競賽活動獲得名次者之相關團隊報名,但均需事先揭露,以供評審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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