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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專題式學習微件說明

110年專題式學習徵件說明

壹、  目的

      為培養學生在團隊合作、溝通、創業精神,以及解決真實問題的能力,藉由專題式學習(Project Based Learning,簡稱PBL)方式進行專題分析探討。

貳、  申請資格:

    一、專題團隊:

(一)凡本校專任(含專案)教師若採「專題式學習」教學模式引導學生找出各專業領域真實世界中的問題,以跨領域方式進行合作性學習,最終能完成實質的成品或成果報告者。

(二)申請團隊須包含至少一位專任(含專案)指導教師及專題顧問,學生團隊至少三人以上,且至計劃結案仍為在校生。

(三)團隊成員組成不以單一系所之畢業專題為申請單位,可跨系所、年級或研究所提出申請,由指導教師協助專題成員之學習指導。

(四)結合專題式學習相關的課程至少三門;由指導教師規劃,引導學生進行修習。

二、專題內容:

(一)專題需為真實議題與需求,不得為自行虛構之議題,需要有真實的委託方(單位),計畫書中需詳述真實議題與需求。

(二)議題的委託方(單位)不限校內外,但需有實際價值的成果,例如:完成委託方一項行銷服務的設計、一套資訊管理系統的開發或協助企業形象設計的規劃等實際事項。

參、  申請作業:

一、申請類別(各項議題之詳情請參閱實施細則):

(一)產學合作先導型

(二)實務創新研發型

(三)跨域加值設計型

(四)師生創業先導型

二、申請方式:

   (一)提案申請:於110年3月22日起至110年4月20日止(每日收件時間

      為上午08:00至下午17:00),由申請專題團隊檢附申請書(紙本),

      經指導教師及系所主任核章後,繳至職涯發展暨產業促進處,逾期則不受理。

(二)電子檔:請將申請資料word檔(不須核章)寄至:pu2z001@pu.edu.tw,產業學院收(檔案命名:計畫議題_教師姓名)。

肆、  補助原則、經費核撥及核結:

一、補助與獎勵原則:

(一)補助隊伍以12隊為上限。

(二)團隊指導教師獎勵金依外審結果,核給新台幣壹萬伍仟元至貳萬元整。每位計畫主持人僅能指導一隊,共同主持人則不在此限。每隊獎勵金由計畫主持人自行分配或平均分配,但每位教師核發獎勵金額上限為新台幣貳萬元整。

 (三)以獎勵金方式給付學生團隊,採各團隊自行分配,每隊以肆萬元為上限,並依計畫書審查分數評定補助之金額。

(四)每學年辦理成果發表活動,遴選三隊優良隊伍頒予競賽獎勵金(額度視當年度經費而定)。

二、義務與責任:

(一)指導教師及團隊學生每人參加本計畫辦理2場研習活動以增進相關知能。

(二)獲選優良隊伍之指導教師,須於本校舉辦之相關成果分享會或教學成長活動擔任講者分享教學經驗;得獎隊伍,指導老師另給予獎勵金。

(三)受補助隊伍需代表本校參與全國性或國際性專業競賽或公開展示活動,並填寫活動記錄表。參加競賽所需經費及結果依「靜宜大學學生參與專業競賽獎補助辦法」規定辦理。

(四)受補助隊伍需於指定時間內繳交相關成果報告。

(五)執行績效(含執行成果及獲獎記錄)將列入後續申請案件審查參考。

伍、      本計畫說明會:為能讓專題式學習計畫精神讓更多教師及學生了解且參與,訂於110年3月29日中午12:00-13:00,主顧樓705辦理說明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http://activity.pu.edu.tw/app/events_management.php?Sn=13131

陸、      本計畫詳細內容請參閱【110年度專題式學習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若有未盡事宜,敬請見諒。

柒、      服務窗口:

職產處/蘇翊雯小姐 (計畫、活動相關問題)

連絡電話:04-2632-8001 #11912

E-mail:relay050@pu.edu.tw

 

職產處/洪苡瑄小姐 (計畫、經費相關問題)

連絡電話:04-2632-8001 #11913

E-mail:relay049@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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