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科技部TTA暨「研發成果創業加速及整合推廣計畫」 新創案源加速作業辦法
科技部TTA暨「研發成果創業加速及整合推廣計畫」
新創案源加速作業辦法
一、目的
為全面活化大專校院研發成果產業化,科技部委託國立交通大學產業加速器暨專利開發策略
中心(IAPS)推動Taiwan Tech Arena(TTA)場域運營暨「研發成果創業加速 及整合推廣計畫」
(iCAN計畫),109年為iCAN計畫第四年度將進行全國大專校院創新研發成果盤點和導入國內
外加速器之創業培育作法,以加速大專校院科技研發成果新創事業化。
本年結合政府「綠能科技」、「生技醫療」、「物聯網」、「智慧機械」、「國防」、「新
農業」、「循環經濟」、「人工智慧」等產業領域,辦理跨校際新創團隊徵選,導入創業加
速生態系統,進行業師輔導、天使約見、總裁投資與國內外企業商業媒合等精實輔導,並以
新創企業募資和國際化拓展為主要目標。
二、流程
三、評選時程
自公告日起至109年02月15日截止收案。
(1)由新創團隊進行簡報,每案簡報時間6分鐘,問答4分鐘。
(2)審查委員由專業投資機構、天使、企業策投等專家顧問擔任。
(3)新創團隊建議由該公司之CEO或主要營運者出席說明。
(4)查結果將於指定日期於官方網站(http://ican-iaps.com.tw/)、FB粉絲專頁進行公告。
七、評選標準
(一)核心技術能量及創新性(權重:25%)
(二)市場與行銷可行性(權重:25%)
(三)資金規劃(權重:10%)
(四)經營團隊執行力(權重:40 %)
八、加速機制
(一)入選新創團隊得接受計畫輔導,輔導加速期間共計四個月為原則,針對個案團隊狀態
及需求分級輔導。
(二)計畫將依個案需求提供業師諮詢、國內外參展、資金媒合與市場拓展等輔導資源。
(1)業師輔導:邀請相關產業之產、學、研專業人士擔任導師,舉辦講座、訓練、研討、
培訓營等交流活動,提供多元課程與深度輔導。
(2)企業加速:推動定向產業媒合,協助個案產品及技術導入中大型企業供應鏈,提供企
業經營策略及市場人脈等資源連結與輔導。
(3)資金媒合:由執行單位安排創投、天使及企業投資部門,參與本計畫辦理之資金媒合
交流會、商機媒合等活動,拓展多元募資管道與機會。
(4)國內外市場行銷:協助優質且有意願之個案,參與國際合作夥伴(日本福岡Startup
Go!Go!、新加坡Accrete Innovation、泰國曼谷NSTDA 及 BIC、
印度ISBA、馬來西亞TBV Capital)之各項行銷展演活動,提升知名
度,包含國內外相關重大會展及商機媒合會。
九、經費補助
(一)TTA進駐空間1萬元使用費。
(二)與TTA相關企業簽訂合約,使得申請50~100萬元之POC及NRE補助費用,相關程序由本
計畫之相關指定單位簽定合約,得申請預撥補助金額80%,並於受本計畫輔導規定期間
內檢附單據及相關資料,經指定單位審查通過撥付剩餘款項20%。
(三)搭配國際夥伴之大型展出,本計畫將依相關辦法篩選符合目的之相關新創提供出國費用
補助,包含出國機票、住宿、展攤、市場開發等費用並視情況分配提供,依國外出差旅
費報支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十、權利義務
(一)權利:入選新創個案得依規定運用本計畫所提供之相關階段性資源,包含創業培訓課程/
論壇、專屬業師預約諮詢、資金媒合會或國內外參展協助、企業資源媒合等。
(二)義務:
(1)配合提供本計畫成果發表團隊經驗、參加表揚廣宣等相關活動。
(2)同意提供本計畫發展現況訊息,如:公司簡介、公司商標、聯繫方式、投增資金額、訂
單件數與金額、營運概況等,以利後續相關訊息之統計及分析。
(3)依誠信原則提供真實資料,提報資料若經查證有違反本辦法或不實陳述者,本計畫保有
終止輔導及要求返還補助經費之權利。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計畫執行單位保有變更本辦法之權利。
十二、聯絡資訊
國立交通大學產業加速器暨專利開發策略中心(IAPS)
科技部研發成果創業加速及整合推廣計畫辦公室(iCAN)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電資大樓508室
孫瑀蓁 03-571-2121#54276 violasun@nctu.edu.tw
李采真 03-571-2121#54275 janetlee@g2.nctu.edu.tw